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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学工〔2025〕9号),接学校通知,开展2026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级全日制中国籍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2025年秋季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申请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受到违纪处分;
3.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四、评选要求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5%;
2.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4.大一上学期义工工时或二课学时10个以上。
(二)自强奋进奖学金
自强奋进奖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大一上学期义工工时或二课学时10个以上。
(三)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
2.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3.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
4.大一上学期义工工时或二课学时10个以上。
(四)社会公益奖学金
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4.大一上学期义工工时或二课学时10个以上。
五、评选程序
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3月27日-4月20日,评选通知公布给一年级本科生,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4月20日前,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中,请院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确保将评选通知、公示名单等告知给每位参评学生,如因院系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引发漏报、错报等问题,由院系负责。
2.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3.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4.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学工组雷老师,027-8754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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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